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投标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 3.5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 3.6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并且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 3.7投标产品为进口的,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当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合法获得投标产品的其他证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招标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19-10397)
3、预算编号: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华东医院2019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共6个包,各包采购设备为:第一包针(刀)镜手术系统、第二包血液透析机、第三包血液滤过机、第四包胆道镜系统、第五包高频电外科手术系统、第六包电子鼻咽喉镜系统。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附件。投标人可投标任意包件。
5、交付地址:上海延安西路221号。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
7、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至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2、开标地点:。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东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上海延安西路221号。 | 地址: | |
邮编:200000 | 邮编: | |
联系人:李康睿 | 联系人: | |
电话:62483180 | 电话: | |
传真:62484981 | 传真: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