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厦门市医疗器械协会! 登录 |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资讯

首页> 市场信息>新闻资讯

直面药师挂证:药店老总给国家药监局写信~
时间:2019-03-22 17:36发布者:厦门市医疗器械协会浏览量:1524

朱华林,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是一位徒手打拼拥有100多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女性老总。对于药师、对于药师管理、对于监管部门不断提高的药师要求,可以说是伴随企业的发展,尝尽了酸甜苦辣,用尽了智慧。

朱总的信,表达了药店人直面挂证的心声,反映了挂证的无奈,提示了挂证现象存在的社会需求性。

信中说,全国零售药店的数量已经超过45万家。而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总人数累计达到103万人,但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6万余人。其中,注册于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418576人,占注册总数的89.4%,还有一成多的执业药师注册在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研发企业。

也就是说,目前的执业药师数量尚不能满足药店的要求,这是客观存在。

朱总认为,我国现行药师管理制度实行“双轨制”。其中,药品流通领域的药师由药监部门负责管理,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医疗机构的药师由卫健部门管理,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制度,双轨并行且行业间尚无合法的流动通道。即使长期在医疗机构工作的经验丰富的药师,在未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情况下也不能在零售药店提供服务。

这是政府部门之间割据监管的结果,是人为的主观因素。

信中,朱总还给出了解决药师挂证的六条建议:

一是尽快建立统一跨部门的药学执业资格与技术职称互评体系。

二是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实行远程审方和执业药师总部注册、多点执业

三是适当放宽慢病患者购买处方药审方药师资质条件。

四是大力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O2O新零售业务模式。

五是建立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的处方信息互通机制。

六是取消执业药师配备管理的一些地方性规定。


信一经推出,点击数万,留言摘选如下:


½果果

 1.任何时候的一刀切政策都是庸政,懒政;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完全是照搬西方国家,不符合我国国情;3.直接否认了社会药店45万余家在公共卫生、医疗、便利性方面给群众带来的巨大好处,4.社会药房的发展,药价大幅下降,且每天都是市场竞争和规范;5.制定政策的人完全是想当然、拍脑袋,没有在药房做过事,没有充分理解广大店员付出的辛勤劳动;6.在日常的检查和法律上,经常检查药师在岗情况和按处方销售处方药,想请问一下,医院的处方能流出来吗?现在有纸质处方吗?当领导的你去医院买过药吗?7.另有Gsp条款也是照搬国外,程序和内容早已不实用,希望药房不要再做无谓的记录,把有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药学服务上。8.不要狗眼看人低,有执业药师证的才能在药店上班,因为,理论和实际销售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会考试的人不一定会说,会做...9.一个行业的发展需要各样的人才,不要让文凭和证书把有特长的、想干事的人卡死。10.改革的意义在于越来越好,越来越有包容性,别让照搬的政策成为某些公司、人的既定利益……


浩子

 挂证,低薪,一直是药学专业人员的痛!在社会的地位极低!一直被人们说成是拿药的和卖药的!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一个药师的工资可以说和保洁保安的工资差不多,何况药师以下呢,执业药师才可以养家糊口,这是一个专业人员及其药品行业的无奈和羞愧!真的是药学人员没技术吗?


唐伯虎点蚊香

 一刀切只会让很多急性用药患者购药难,更多的医药从业人员失业,给社会稳定存在一定的风险,不应将管理上的一些漏洞全归咎于零售端!从源头抓起,用事实说话!监管者应当要为企业保驾护航,而不是设置种种障碍!


保安阁大药房

 取消诊所药品销售,全部开具处方到药房配药,一方面一定程度解决了诊所无药师审方,抗生素,输液滥用,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零售药店无方可审可配的局面。再下一步可以取消医院门诊口服药,让门诊处方全部到社会药房配药


宁静致远

说了这样多,还是多点执业最为现实,让真正愿意在一线工作的多实现自己的价值,就目前注册的40多万,搞不好还有十几万是挂的,很多就是卫生系统的,指望两个部门不扯皮慢慢等吧!


超越

 还有一条是临床医学专业,或药学专业在药店连续干满5年以上的经过地方药监部门考核通过的,可有当地部门发证,在连锁职业审方,我们在医学领域干了十几年论专业知识不比执业药师差,临床知识也很好,医药本来就不分家,只是太忙没有精力去考职业药师,难道就一棍子打死了吗悲催呀!不是所有的药师都是真才实学。


和泰堂中医;张志励

 国务院己委托国家卫健委起草了《药师法》,并于2018年5月31日征求意见结束。这个征求意见稿非常符合我国国情和卫生,医药零售药店的实际,取消一个国家两种药师制度的弊端,医院和药店的药师可以多点执业,视药师为卫生技术人员,为病患者提供药学服务。我们应支持《药师法》出台,对药品流通企业有历史性的变化。要依法设规,依法行政,没有法,谁想咋搞就咋搞,对国家,对企业有什么好!希望药监支持立法,不要回避立法。也希望作者看看《药师法》草案,扩展思路,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你的打破两轨制非常到位,医药行业要大力支持。职称药师也是专业人员,为什么在药店不能用,打破部门分割,起动职称药师发挥作用的程序,完善市场法则。


吴医生

 据统计目前全国零售药店远超过45万家。而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总人数累计达到103万人(据了解大部分为非药店在岗人员),但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46万余人。其中,注册于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418576人(不排除其中一部分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单位人员注册实际未在岗者),也仅占注册总数的89.4%。尚不知是否扣除注册于零售连锁总部人员,如果未扣除注册于总部的质量人员,那么与目前全国现有超过45万家零售药店的数量仍有较大差距。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眼现有执业药师数量与执业制度,企业着实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行业普遍呼吁主管部门无论立法、修法、执法,都应循序渐进,而非简单粗暴、“一棒子打死”,在没有可行的方案之前匆忙追求一步到位,有时往往欲速而不达!

来源:蓝剑微光微信公号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四里64号湖光大厦第五层D单元之一 邮编:361000

Copyright © 2018 厦门市医疗器械协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50723号-1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185号 技术支持:35互联

访问人数:3214355